國內

被控迫妻女賣淫 男子認2罪 19日下判

(巴生6日訊)涉嫌強迫妻女賣淫的華裔張姓狼父,今早在巴生反販賣人口特別法庭面對2項控狀,即涉嫌強迫妻子及女兒提供性服務罪名,被告當庭認罪。法官訂於本月19日下判。

根據第一控狀,被告被控於2015年1月至2019年五月,分別在蕉賴和烏冷一間公寓單位強迫一名37歲女子提供性服務;抵觸2007年反販賣人口及反販運移民法令第13(b)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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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控狀指控被告在2019年1月至2020年2月,在烏冷一間公寓單位強迫一名13歲少女提供性服務,此控狀抵觸2007年反販賣人口及反販運移民法令第14條文。

一旦這兩項罪成,可被判監禁不少過3年但不超過20年,同時可被罰款。身穿淺藍色T恤及戴口罩上庭的被告(43歲)當場俯首認罪。

不準保釋外出

法官拿督阿末贊扎尼裁定此案於8月19日(周三)下判,但不準被告保釋外出。被告並沒有聘請律師為他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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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今早出庭全程顯得淡定,任由媒體攝影拍攝,完全不懼鏡頭。

主控官依雯澤琳副檢查司指出,此案引起國人高度關註,被告與當事人屬於丈夫和父親的關系。然而,被告所犯下的罪行不可理喻(unreasonable offence),且罪行非常嚴重,因此要求法官勿讓被告保外。

被告並沒有要求保外,反而是向法官求情減輕罪罰。他除了用馬來語求情,還兩次透過華裔通譯員向法官求情。

不過,法官阿末贊扎尼強調今天不會下判,任何求情需待下一次過堂才提出。

新聞背景

3年前強姦迫女兒賣淫

來自加影的張姓男子自3年前,開始強姦13歲的女兒及逼她在家賣淫,在5年前還不時安排妻子在外接客,直到被親友舉報才揭發獸行。

根據警方調查顯示,這名男子並無吸毒或賭博惡習,卻因買了所居住的公寓,為應付每月房貸而陷入財困,在無法負擔家庭日常開銷的情況下,竟然心狠而將妻女推下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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