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邦市3日訊)鑒於許多業主輕視分層管理法令,無視分層管理仲裁庭的裁決,一再拒絕繳付拖欠的管理費,因此梳邦再也市議會(MPSJ)將把轄區內的違規業主一一控上法庭。
梳邦再也市議會副主席莫哈末朱古納因指出,分層建築物每月管理費介於30至200令吉,但有些人連30令吉都不願繳付,導致許多設施與服務擱置,包括垃圾收集、電梯維修,延伸種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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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城市服務組首席助理秘書布哈里表示,全馬大約有2萬2000個分層建築(skim strata),該部正關注1230個沒有繳付管理費的個案。
馬來西亞購屋者協會秘書拿督鄭金龍對此指出,公寓或分層建築物的業主必須明白,他們也是建築物的聯合業主(co-owner),所有人都必須繳付管理費。
梳邦再也市議會是全國首個援引2013年分層管理法令(757法令),把拖欠管理費者控上法庭的地方政府。首宗是今年1月30日,接傳票者認罪後被罰款35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將以監禁3天取代。
次宗是今年2月20日,接傳票者同樣認罪被罰款1500令吉。然而,控方認為判罰太輕,於2月24日要求將案件帶上高庭,目前仍在等候聽證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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