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斯瑪200萬保外 分期繳付

(吉隆坡4日訊)前首相夫人羅斯瑪今早在通譯員念出17項控狀後,全盤否認有罪,要求保外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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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反對羅斯瑪被保外候審,並說,若法庭欲行使其司法權批準羅斯瑪保外,控方建議羅斯瑪繳交1000萬令吉保釋金,並把國際護照交給法庭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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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斯瑪在17項洗黑錢指控的所涉金額為709萬7750令吉。

 

地庭法官阿祖拉認為,控方所建議的保釋金過高,所以她同意讓羅斯瑪以200萬令吉保外候審,並諭令羅斯瑪不能以任何形式騷擾或幹擾本案的證人,以及把國際護照交出。

 

法庭批準讓羅斯瑪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繳交200萬令吉保釋金,即在今日預先繳交50萬令吉,其余的保釋金則必須在本月11日之前繳清。

 

羅斯瑪是於昨日第三度赴布城反貪會接受盤問時,在下午3時20分被捕,並在今早被帶上庭面控。

 

反貪會是在獲得總檢察署的許可後,援引2001年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法令(AMLA)提控羅斯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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