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免造成死亡事件 警擬全面用電擊鎗

(吉隆坡13日訊)警方正考慮執勤時全面使用泰瑟電擊鎗,避免開鎗導致死亡事件。

全國總警長丹斯里阿都哈密接受《馬新社》訪問時說,警方如今在面對暴徒時已減少使用鎗械,希望能在不威脅到生命安全的情況下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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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在面對行為過於偏激的吸毒者時,警方可以使用電擊鎗。”

他說,警方其實早已開始使用電擊鎗,但獲得的配給不足,而且電擊鎗質量也低。

“電擊鎗的壽命取決於其質量,有些可使用5年,也有質量低的只用一年就報銷;如果情況允許,美國警察所使用高質量且耐用的電擊鎗是我們的目標。”

至於執法人員佩戴的隨身攝錄機,阿都哈密說,警方已向內政部爭取讓巡警執勤,尤其在城市巡邏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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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巡邏車將裝置攝錄機,與民眾接觸的執勤巡警也會佩戴隨身攝錄機。”

他補充說,執法人員佩戴隨身攝錄機的建議當時已獲前朝政府批准,目前正等待採購等等程序。

另一方面,阿都哈密也強調警方已做好準備,並且依據標準作業程序隨時應對第15屆全國大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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