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少年 入屋行竊 擄走少女 撞死騎士

(直涼24日訊)16歲少年光天化日下不但潛入一住家爆竊,還捆綁屋內正在睡覺的14歲少女,再用少女父親的車強擄少女至油棕園,甚至在途中撞死一名中年摩多騎士。少年將少女載到油棕園後,威迫少女為他口交,少女過後伺機逃脫,警方接獲投報後迅速調查,最終在園丘逮捕了少年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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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樂警區主任曼梳副警監指出,此事發生於昨早9時,受害的印裔少女當時客廳睡覺,突然意識到有人抓住她的手,睜開眼睛驚見有陌生人在家。

 

 

 

載走少女途中撞死騎士

 

 

 

“涉案的印裔少年犯以一把刀的刀背,架著她的頸項命令她交出財物,又指示她跟著自己上樓,受害少女因為害怕,就交出一枚戒指,還有她父親的車鑰匙,少年犯也偷走少女母親的錢包,這個錢包裏有500令吉現款,還有另一個內有160令吉硬幣的包包。”

 

 

 

他指出,少年犯過後用布料和少女的長褲分別塞入少女的口和捆綁她的手,強迫少女進入她父親的轎車,然後駕車載走少女。9時30分,少年犯駕車來到文德裏路,在文德裏美茂英達花園路口發生車禍,撞死居住在該花園的馬來商人莫哈末德裏斯(44歲)。

 

 

 

事發時,該騎士騎摩多從住家出發到花園路口準備去直涼,詎料在轉往右邊方向時,少年犯駕駛的轎車正從直涼的相反方向而來,騎士被車撞及後,倒在路肩,胸腔和腹部受重傷,送往直涼診所途中不幸逝世。

 

 

 

他說,少年犯撞倒騎士後沒有停下,反而繼續駕車逃向文德裏村,途中停在路邊,強迫少女隨他進入油棕園。

 

 

 

 

“少年犯帶著受害少女到距離路邊一公裏外的隱蔽處,走進一座山坡上的亭子,脫下褲子把生殖器放入少女口中,強迫少女替他口交,少女之後伺機逃脫,少年犯警告少女不能報警。”

 

 

 

他說,警方昨日下午約2時接獲投報後立刻展開調查,並於下午3時在文德裏路周邊油棕園逮捕少年犯,少年犯的尿檢顯示陰性。

 

 

 

警方目前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41(1)條文(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調查此案,同時也援引刑事法典地392條文(搶劫)、1958年危險武器/爆炸物及腐蝕品法令第6(1)條文、第362條文(拐帶)、377B條文(非自然性行為)展開調查。(BPK)

 

 

 

 

 

曾行竊被逮沒悔改續幹案

 

 

 

少年犯在幹案前也涉及另一宗闖民宅試圖行竊的案件,當時他被屋主逮到而沒有得逞,屋主逮到他後,因少年不斷求情,加上見沒有損失,就選擇放他走,詎料少年沒有悔改之心,接著就潛入少女家。

 

 

 

印裔少女的母親受訪說,她昨日早上帶少女的妹妹去割膠,丈夫也出門工作,家中只有受害少女一人在家。

 

 

 

“我聽我女兒說,發生車禍後,她試圖要逃脫,也告訴嫌犯說父母趕著來現場了,可能嫌犯有所顧忌,最後沒有千方百計阻止我女兒逃走。”

 

 

 

她說,事發後,她才知道少年犯之前曾到附近一間華裔住家試圖造案。

 

 

 

“早上大概7點,少年犯潛入這戶華裔住家,藏在床底下,屋主的媽媽抹地時發現床底有人,就叫孩子進來,制伏了少年犯。我聽說當時少年犯一直向他們求情,說不會重犯,他們想到自家沒有損失,就放他一馬,沒想到他過後卻來我們家作案。”(BPK)

 

 

 

行竊失手被逮 求情獲釋放

 

 

 

受害少女的華裔鄰居受訪時說,在潛入受害少女家之前,少年犯是趁他們開了門去屋後刷牙時潛入屋內,接著上樓並藏在房間床底下。

 

 

 

據該戶鄰居透露,事主的母親抹地時發現有異,用抹地棍伸入床底戳一下,確定是人就跑去求救。原本事主不讓少年犯逃走,但少年犯博同情說沒有地方睡,之前在同排另一間在裝修的住家過夜也被趕。事主想到自己家沒有失竊,最後放他走。

 

 

 

“後來我們發現他的手機留在我們家,還騎摩多出去找他,想還手機,但沒有找到。”

 

 

 

她說,少年在其他家幹案的事件揭發後,他們也把手機交給了警方,並在屋前籬笆處發現少年的鞋子,估計少年之前是埋伏在屋旁再伺機潛入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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