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涉酒駕險撞路障 華商認罪罰款5000

(亞羅士打31日訊)涉嫌酒駕險撞到警方路障的49歲華裔商人,今早被押往亞羅士打法庭面控,被告俯首認罪,被判罰款5000令吉或以6個月監禁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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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控狀,來自檳城北海的被告沈家偉(譯音)於5月27日晚上約11時30分,獨自驅車在南北大道40.8公里處(靠近烏丹甘榜收費站)行駛時,因涉嫌酒駕車子失控撞向收費站附近的分界鐵欄的鋼絲。

被告的這行為已牴觸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45(A)(1)項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介於1000令吉至最高6000令吉,同時可被判監不超過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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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審此案推事諾莎西達在被告認罪下,當場宣判他罰款50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則以6個月監禁取代。被告隨後繳交5000令吉罰款金,當庭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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