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收納吉100萬未申報 沙里爾控洗錢515案件管理
(吉隆坡6日馬新社訊)聯邦土地發展局前主席丹斯里沙里爾被控向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收取100萬令吉,卻沒有向內陸稅收局申報的案件,已改期至5月15日在地庭進行案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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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里爾的代表律師沙魯告訴《馬新社》,這是基於政府所實施的行動限制令延長。
法庭之前擇定周一進行案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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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及辯方是否計劃向總檢察署提出陳情或入稟撤銷控狀的申請時,沙魯說,他們將在控方把完整文件提交給他們後,才會跟當事人討論此事。
他通過WhatsApp說:“控方還未交完整文件給我們,當取得完整文件,我們將跟當事人討論下一步行動。”
主控官莫哈末阿利夫副檢察司在受詢時說,控方將在案件管理時,把一些附加文件提交給辯方。
根據控狀,71歲的沙里爾沒有在2013年報稅年的所得稅申報表呈報實際收入,也就是沒申報收取一張納吉志期2013年11月27日的100萬令吉支票收入,違反《1967年所得稅法令》第113(1)(a)條文,進而涉及洗黑錢。
這張支票稍後於2013年11月28日,匯入被告的大眾伊斯蘭銀行戶頭。
因此,沙里爾直接涉及一項非法活動收益,以及被指於2014年4月25日在位於端姑阿都哈林路的內陸稅收局犯罪。
他在《2001年反洗黑錢、反恐怖主義融資及非法活動收益法令》第4(1)條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以被罰款不超過500萬令吉或坐牢最長5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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