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四驅車改裝5油槽 青年圖走私油被捕

(古邦巴素25日訊)僱用跑腿走私柴油被逮獲,青年主謀不堪被罰款破財消災,只好親自出馬,還花錢在車上加裝5個油槽,企圖連本帶利賺回來,最後還是被油站工人識破,被貿消局執法員逮捕調查。

Advertisement

這名青年主謀來自玻璃市,昨午12時15分在巴東勿剎區一間油站添油時,因企圖走私柴油而被捕。

當時,執法員在青年所駕的四輪驅動車上,發現內部改裝後,容納了5個可裝滿1200公升的油槽,分別在車底3個,及車後廂2個。青年被捕時,已添了200公升的柴油。

ADVERTISEMENT

被油站工人識破

玻州貿消局執法組主任莫哈末阿米爾今早召開記者會說,該青年所駕的四輪驅動車已是第2次被當局充公,在今年2月,該青年因為僱用的2名本地男子走私柴油被捕,連累車子被充公,便繳付罰款領回該車。

“這次,青年親自走私柴油,還在鄰國花約5000令吉改裝車子,並重新裝上之前已被當局拆除用來走私的油槽。”

他說,青年為方便走私柴油,把添油口改裝成可直接輸油到油槽,而車子油箱則移到引擎室。

他說,青年計劃在本地數間油站添油,企圖每間添一點油不讓人察覺,慢慢存滿容量後,才走私到鄰國銷售,但最後還是被識破。

當局援引1961年供應管制法令及1974年統制品法令3(1)條文調查此案,初犯者可罰款不超過10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可罰款30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突擊非法倉庫 充公267煤氣桶

吉打州貿消局執法組主任奧瑪說,7月23日傍晚7時20分,亞羅士打分局執法組突擊波各先那的甘榜柏馬當利茂一間非法營運煤氣的倉庫,充公了267個煤氣桶。他說,這些煤氣桶總額1萬3272令吉,當局也逮捕一名沒有營業執照的55歲業者,並援引1974年統制品法令3(1)條文和1961年統製品法令21(1)條文調查此案。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