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b Uber合併被指壟斷 貿消部:競爭委會將查

(八打靈再也13日訊)國內貿易及消費事務部歡迎交通部長陸兆福宣布電子召車服務Grab和Uber合併,而其屬下的大馬競爭委員會則會根據2010年競爭法令,調查這項決定是否涉及壟斷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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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消部發文告說,競爭委員會將調查上述合併是否造成壟斷,以及壟斷局面會否如競爭法令第10條文所述的濫用其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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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指出,該委員會已於3月30日與Grab和Uber開會,而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SPAD)則於4月30日與上述兩家公司開會。

 

“貿消部和委員會支持政府確保市場開放以確保透明度的做法,以及企業必須有良好行政管理和具備商業操守。”

 

此外,大馬旅遊總會(MATTA)主席陳國良說,過去兩年,當局也未處理無牌交通業者的問題,當局應處理這個問題,而不是挑剔有牌業者的小錯誤。

 

“無牌的霸王車在主要機場招攬顧客,公然違法、破壞我國經濟、有損我國聲譽,以及讓乘客承擔風險。一些無牌交通服務業者也通過網上提供服務,同樣是違法。”

他發文告稱,該會對兩家電子召車服務公司合併之舉表示歡迎,因此舉有助於讓德士和電子召車服務在公平的平台競爭。

 

“自從Uber於2014年引入我國後,旅遊交通服務的業者也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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