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Grab允檢視訴求 禁駛司機再忍耐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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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打靈再也26日)針對電召車司機提出的多項訴求和建議,電召車公司Grab聲稱,他們將在30天內解決和正式回應,那些之前被Grab公司列入“禁駛”名單的司機,受促再忍耐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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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大馬電召車司機權益運動(KPePM)一行代表,今早前往Grab公司位於Axis商業園的總部與公司高層展開對話,並移交備忘錄。

 

 

 

該組織主席祖基菲里再努丁受詢時說,Grab高層代表答應在一個月內,解決該組織提出的一系列課題及同意檢視被禁駛的Grab司機的上訴。

 

 

 

呈9大問題和訴求

 

 

 

他聲稱,超過600名Grab電召車司機在近兩個月內,基於沒遵守Grab公司的條例而被禁駛,隨著公司總部答應重新檢視每一個個案後,被禁駛的司機有望重新“上路”。

 

 

 

他表示,組織同意公司採取行動對付嚴重違規或犯下重案的司機,但根據司機或會員的投訴,許多司機完全沒獲合理通知下即刻被禁駛或停止服務,這已違反人權及不公平的解僱。 

 

 

 

“我們主要提呈9大問題和訴求,包括司機安全課題、重新檢視司機被禁駛、佣金、司機SOS求助安全按鈕和不要一直以乘客的利益為重等。我們現在安心等候Grab公司在30天解決問題,我們可妥協的期限是70天。”

 

 

 

馬青:助司機據理力爭

 

 

 

馬青法律局主任吳健南說,他們已向Grab公司提呈600多名電召司機的名單,若司機最終無法接受或不滿Grab公司的理由,他將協助司機繼續通過更高一層的上訴,包括發律師信甚至上法院據理力爭,以捍衛權益。

 

 

 

他表示,Grab公司給的解僱理由非常多,包括司機被指涉及刑事案,可是當中的刑事又分很多種,包括中交通罰單就被禁駛、20年前涉案留有案底,刑事的定義很難界定。 

 

 

 

他聲稱,Grab公司向來只聽乘客的片面之詞就裁定司機有錯,乘客也是人,同樣有害群之馬,包括有的乘客破壞司機轎車、無理取鬧等。 

 

 

 

出席對話會者包括組織署理主席阮玟淦、大馬電召車司機聯誼會代表辜國順和殘障司機協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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