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2條件與董總關中等7方和解 3獨中生家長撤銷上訴

(峇株巴轄21日訊)隨著上訴庭判決“關丹中華中學是隆中華獨中分校”,3位獨中生家長對判決表示認同,並在兩個條件下與董總及關中等7方達致庭外和解協議,令紛擾多年的案件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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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7方分別為董總、關丹中華中學、峇株巴轄華仁中學、永平中學、吉隆坡坤成中學、3名獨中生家長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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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3位獨中生家長發言人的李勤政指出,兩個和解條件即:董總及關中豁免3位家長繳付2萬令吉堂費,及董總恢複3位獨中生統考資格。

 

李勤政是於今日召開記者會披露這項消息,並稱3位獨中生家長已撤銷上訴至聯邦法院。

 

他形容,上訴庭在今年7月17日作出“關中是隆中華獨中分校”的標桿性判決,意味著關中屬於隆中華獨中分校,因此關中生考統考屬於內部考試,並無違反教育法令69(1)條文。

 

“3位獨中家長的初衷,就是要保護董總和獨中,阻止單元主義教育者以法律來迫害統考。如今高庭作出標桿性判決,家長也功成身退。”

 

上訴庭判關中是隆中分校

 

他解釋,高庭在4月6日宣判“關中非獨中,但可考統考”,實際上很可能讓單元教育主義者有機可乘,使用任何借口打擊華教,因此他們才繼續上訴。

 

他也贊揚3位獨中生家長,承受著孩子被禁考統考的威脅,仍站穩立場,不撤銷上訴庭的告訴,才有今日的標桿性判決,為統考、獨中、董總及關中等帶來珍貴的禮物。

 

在場者包括華教工作者李儒森、峇株巴轄愛護華教工委會財政吳世業、3位獨中生家長周志光及餘雲中。

 

根據資料,“3位獨中生家長挑戰關中生考統考案”起源於2016年,4位獨中生家長周志光(峇株巴轄華仁中學)、餘雲中(永平中學)、馮秀麗(坤成中學)及黃晨曦(居鑾中華中學)於10月14日針對關中生參加統考入稟吉隆坡高庭,要求法庭鑒定關中113位學生報考統考的合法地位。

 

吉隆坡高庭在2018年4月6日裁決,董總批準關中生報考統考屬合法,關中可繼續讓學生參加統考,3位家長即周志光、餘雲中及馮秀麗繼續上訴。

 

董教總隨後在今年4月11日發函取消3位獨中生的統考資格,要求3位家長撤銷告訴。

 

隨著上訴庭於7月17日作出“關中屬隆中華獨中分校”的裁決,擾攘3年的統考案終告一段落,3位獨中家長同意與7方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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