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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班迪訴林吉祥誹謗 高庭721案件管理

(吉隆坡10日訊)高庭擇定7月21日,為前總檢察長丹斯里阿班迪起訴民主行動黨顧問林吉祥誹謗案進行案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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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吉祥的代表律師哈沙安對媒體說,法庭擇定上述日期進行案件管理,以讓雙方為9月進行的審訊準備所有文件。

 

 

 

“我們接獲副主簿官法拉蘇哈達志期6月2日的信函,說明法官拿督阿茲瑪通過電子審查(e-review)把今日的案件管理程序展延至7月21日。”

 

 

 

他說,法庭在早前的審訊已擇定於9月28至30日,以及10月1及2日審理此案。

 

 

 

阿班迪於去年7月5日入稟法庭,起訴誹謗他涉及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醜聞,要求索賠1000萬令吉。

 

 

 

阿班迪在訴狀中提到,林吉祥於5月6日撰寫“以為馬來西亞正在康複的危險謬誤”文章及刊登在《當今大馬》網站,內容指他同謀和涉及刑事活動特別是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醜聞,同時指他不誠信及不道德,濫用當時總檢察長的職權。

 

 

 

阿班迪是於2015年7月27日至2018年6月4日出任總檢察長。他說,有關誹謗內容不屬實,故意破壞他的形象及信譽,撈取廉價宣傳,讓他在家庭、朋友及法律界專家前蒙羞。

 

 

 

文章刊登後,在社交媒體包括WhatsApp手機應用程式、推特及臉書等廣泛流傳。

 

 

 

他於同年6月13日向林吉祥發出律師信,要求撤回所撰寫的文字及道歉,但對方拒絕。

 

 

 

因此,他要求索賠1000令吉普通賠償、懲戒性賠償、堂費及法庭認為適當的賠償,同時發出庭令禁止答辯人、員工、代理或任何人重新刊登文章誹謗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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