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鄉區部前秘書長上訴得直 反貪會充公50萬被駁

(吉隆坡16日訊)隨著鄉邨及區域發展部前秘書長拿督莫哈末阿里夫上訴得直,高庭今日駁回反貪污委員會尋求充公於2017年扣押莫哈末阿里夫逾50萬令吉現金與物品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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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拿督莫哈末加米尓批準莫哈末阿里夫的上訴申請,以挑戰地庭允許反貪會援引《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41條文(允許在未提控的情況下永久充公資產)充公其款項與物品的判決。

反貪會從莫哈末阿里夫的家中搜出並扣押54萬4627令吉外國貨幣、重達8000克的8條金條、11枚名表、一條項鏈與一個珍珠手鐲、一台手機以及一個名牌手提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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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宣判時說,答辯人反貪會無法證明它所扣押的資產已抵觸反貪會法令。

“上訴人已在宣誓書闡明他被扣押的資產的情況,但答辯人卻沒有提呈答複宣誓書以挑戰或反駁上訴人的解釋。”

“事實問題、(地庭)判詞沒有考量到答辯人完全沒有反駁上訴人的解釋。在這樣的情況下,法庭的判決無論如何都理應採納上訴人的解釋。”

有鑒於此,法官推翻地庭的判決,即批準答辯人志期2018年6月30日的申請書。

當法官宣判後,來自反貪會的阿都拉昔副檢察司說,他們將申請暫緩執行這項判決,而上訴人莫哈末阿里夫的代表律師郭義祥(譯音)沒有提出反對。

法官諭令反貪會正式入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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