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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迫遷與隆市局談判破裂 淡巴漢居民22日總部抗議

(吉隆坡18日訊)增江南區淡巴漢編號9714地段400戶居民與吉隆坡市政局“談判無法達共識”;眾人因此議決,在本月22日(星期四)早上9時,集體前往市政局總部向聯邦直轄區部長東姑安南展開和平糾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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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居民相繼於1月及2月初接獲市政局信函,限令他們在2月杪及3月杪搬遷及清空地段。

甲洞社區服務中心主任余保憑也曾在2月初致函當局,提出反對意見;因此,居民代表獲安排在3月1日與發展商及市政局展開會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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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2至3月杪搬遷

余保憑說,他們當時已在會議上清楚表明要市政局兌現承諾,在發展商完成興建人民組屋單位後,才安排居民進行搬遷。

他表示,出席會議的市政局官員當時同意將向上司,即東姑安南和吉隆坡市長拿督斯里莫哈末阿敏反映,爾後再給予居民明確交代。

他今日聯合多名居民代表召開大會,向居民解釋上述情況及探討解決方案時披露,居民日前已接獲回函,被告知當局不再考慮會議上所討論的事項,同時,搬遷期限也不會再更改。

余保憑說,當局的回函中也列明一項新獻議,即無法出示臨時地契的居民,將被歸類為“非法居民”,無法享有900平方尺的免費組屋單位,及每月700令吉的租金補貼。

“在新獻議下,相關居民仍可享有首家庭1000令吉搬遷費及每月600令吉租金補貼,並可以4萬2000令吉購買750平方尺的組屋單位。而第二家庭則可獲3000令吉的搬遷費及每月600令吉的租金補貼,同時可選擇以20萬令吉購買可負擔房屋單位,或拒絕購買,直接領取5000令吉賠償。”

余保憑提到,興建一座組屋至少需四五年時間,若居民團結同心拒絕簽署同意書,堅持要發展商先完成組屋才來搬遷,至少還能在現址上住上幾年。惟目前,已有約20戶居民誤信他人,而“悄悄”簽署了同意書。

他強調,沒人能保證發展商會真的依約給予租金補貼,直至新組屋完成為止,就連市政局也不敢擔保,且搬遷牽涉太多瑣碎問題,居民須周詳的考量。

“我們聽說相關發展商計劃在清空土地後轉賣地段;而發展商在受詢時,也沒給予正面答案。有鑑於此,我促請尚未簽署同意書的居民團結一致,站在同一陣線,堅持爭取在組屋完成後才搬遷,以保證自己的利益。”

和平糾察盼當局關注 

大會上議決,將會在22日早上9時,前往吉隆坡市政局總部抗議,並向部長東姑安南反映訴求及表達不滿;上述議決也獲出席的居民同意,並報以熱烈掌聲。

余保憑解釋,上述和平糾察旨在向市政局施壓,並強烈表達居民的不滿,要當局關注增江南區淡巴漢居民的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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