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77歲董事控洗黑錢 否認有罪 3萬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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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8日訊)一名公司董事今日在地庭被控洗黑錢,所涉金額超過900萬令吉。

77歲的劉國倫(譯音)是發展商Semenyih Jaya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他在通譯員以英語念出控狀後,否認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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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狀,被告被指通過34次交易,將為數915萬5644令吉23仙的非法活動收益,由豐隆銀行的定存戶頭,轉移至同一家銀行的來往戶頭洗黑錢。

他被指於2013年12月4日至2017年9月19日之間,在霹靂路的豐隆大廈犯罪,抵觸《2001年反洗黑錢、反恐怖主義融資與非法活動收益法令》的4(1)(b)條文。

一旦罪成,被告可以被判坐牢15年,以及罰款不少過犯罪金額的5倍或500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百病纏身

主控官沙菲娜斯副檢察司建議讓被告以5萬令吉,外加一名擔保人保外。

被告辯護律師德瓦南丹要求將保金降至3萬令吉,因為其當事人百病纏身,包括患有腸癌、心髒病以及脊椎病。

“雖然我當事人百病纏身,但他每一次被警方傳召協助調查,他都全力配合。”

法官哈斯布拉批準被告以3萬令吉,外加一名擔保人保外,附加條件是將護照交由法庭保管,直到案件審結,同時擇定7月20日重新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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