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顧問團:保障地位 16個月逾2億撥元首

(吉隆坡6日訊)精英顧問團媒體事務官拿督卡迪耶欣說,聯邦政府截至今年4月,已於過去16個月撥款2億5690萬令吉來承擔國家元首的支出。首相敦馬哈迪對此表示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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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看過(相關文件),只是聽說,我需要先去研究,再來告訴你這件事是不是真的。”

馬哈迪於今日主持內閣會議後召開的記者會上,如此回應記者的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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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撥款用來支付國家元首的居住需求、私人事務、交通、保安與訓練、服裝與儀式用品、贈禮、海外出訪,以及宮廷職員薪資等支出。”

也是資深報人的卡迪耶欣是日前在部落格發表貼文說,馬來統治者沒有理由對他們的地位感到沒有安全感,因為憲法保障統治者的地位及富有生活。

沒理由感到沒安全感

他表示從不敢斷言統治者對自身地位沒有安全感而需要他人的寬慰,相反的,馬來統治者對自身地位是一如既往的自信與自在,因為他們的財富與富有生活獲得憲法保障,就連人民公正黨實權領袖拿督斯里安華也要親吻他們的手。

但他強調,就跟其他國家的任何人一樣,不論是孟加拉人、中國人、泰國人、爪哇人,都遵從他們視為最崇高的憲法。沒有人能例外,即使天上神明(dewa dari kayangan)也沒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卡迪耶欣認為,崇高的憲法為王室機制注入靈魂,讓國家元首成為“至尊國王”(Supreme King),而從法律而言,國家元首和所有人一樣都是憲法所創造(賦予地位的)。

“國家元首就任時手按可蘭經宣誓,稱他理解憲法是神聖的,也承諾保護伊斯蘭宗教及推行良好施政。”

他說,憲法於1993年的進行修繕,進一步說明統治者將在公務上享有免控與免責權,可是,卻不保障因私人行為,如欺騙生意夥伴或粗暴對待(roughing up)一名鉤球教練,以進一步保護王室機制。

他指出,為了承認統治者的特別地位,他們不會在一般的庭院受審,憲法規定必須設下一個特別的王室法庭。

“不過,(修憲後設立的)特別法庭只接獲一宗案件的申請,即對彭亨蘇丹進行誹謗訴訟,但因為原告是新加坡籍商人,不是馬來西亞公民而不受理。”

“總的來說,我們的君主立憲制是無所畏懼的,若他們理解自身的特別地位,並根據憲法執行他們的職務。人民也期望他們成為所有良善、神聖的象徵,但問題是,他們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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