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為女友慶生 扣留犯判囚8個月

(太平1日訊)地磚工友為了與女友慶生而從太平警局扣留室潛逃,今日被判監禁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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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潘恆文(37歲)今日在太平法庭面控時承認有罪,控狀指他在今年10月27日晚上7時32分,從太平警扣留室潛逃,因此觸犯刑事法典224條文,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監最高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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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顯示,被告於事當晚,趁分飯時刻,扣留室門被打開時,推倒分飯的工作人員及踹對方一腳後潛逃。當時下大雨,3名看守扣留室的警員致力追逐,但沒有辦法將他落網。

 

被告從扣留室潛逃到警局修車廠,並越圍篱到警員宿舍方向逃去,事后警方展開地搜查行動,但始終沒有成果。

 

太平毒品罪案調查組警員於29日凌晨4時45分,在美丹甘文丁路邊發現被告蹤跡,並成功將對方重新逮捕歸案。

 

被告今日在庭上求情時說,當日潛逃是為了要與女友慶祝生日,希望法庭以罰款換取坐牢。

 

主控官萊漢向推事莫哈末凱魯說,被告近年相繼擁有4項與毒品有關案底,因此不可罰款了事,特別是有關案件,皆罰款了事。

 

推事基于被告的理由不充足,判被告監禁8個月。被告在聞判後仍向推事要求,希望以罰款換坐牢,聲稱他還要撫養女友及6名子女,但不被法庭接受。

 

被告的女友在法庭受訪時說,被告過去多次涉嫌毒品案被捕,每次都判罰款了事,不曾坐牢,而在10月26日涉嫌一起刑事案被捕後,被告得知將被判監,才企圖潛逃。

 

她說,被告與前妻育有2名子女,而她本身則有4名子女,兩人生活在一起有5年,被告對子女養育的生活,都很負責。

 

她稱,被告於27日潛逃前,脫下衣服企圖在扣留室內自縊,但及早被發現,而昨晚被告再度企圖自縊,同樣被警員及時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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