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涉收1.6萬獻金 登記局註冊官拒認罪

(新山22日訊)42歲的布城國民登記局助理註冊官,因涉嫌收下一名男子送出的1萬6000令吉獻金,今早在反貪污法庭面控,他表示不認罪後,案定10月26日過堂。

被告今早8時許戴著口罩來到新山法庭5樓的反貪污庭面控。此案主控官為瑪希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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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狀,被告莫哈末法茲里被指在職期間,3次在新山接受同一名男子的1萬令吉、1500令吉、4500令吉的獻金,此舉觸犯刑事法典第165(公務人員不得接收任何貴重物品或禮物)條文。在此條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控狀指出,被告3次收取獻金的日期和地點,分別是6月13日(馬西一家銀行)、7月4日(柔佛再也一家銀行)、7月18日(馬西一家銀行)。

根據案情,被告因公務關系認識這名獻金的男子,他過後以借錢為借口,收取獻金。

被告在庭上否認有罪後,向法官求情要求降低保釋金時多次哽咽。他求情表示,其妻子是家庭主婦,他還需要照顧3名年齡介於7至15歲的孩子,以及一名患癌的母親,而他本身向親友求助僅籌足1萬令吉準備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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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也表示,由於其公務員每月收入僅1200令吉,他平時也兼職做電召車司機。

法官卡瑪魯丁最後允準被告以一名本地擔保人及1萬5000令吉保釋候審,同時被告必須上交國際護照予法庭,以及每月到反貪委員會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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