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沙菲宜涉收納吉950萬 8月10日案件管理

(吉隆坡6日訊)資深律師丹斯里沙菲宜涉嫌收取來自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950万令吉的非法收益,以及被指向內陸稅收局作虛假申報的案件,高庭將在8月10日進行案件管理,以擇定開審日期。

沙菲宜的代表律師莎拉阿比斯甘要求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加米,待其當事人挑戰委任前聯邦法院法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領導檢控團隊的2項申請有了結果,才擇定開審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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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阿夫再尼占沒有提出反對。

高庭此前擇定于3月9日起一連16天聆審此案。

2018年9月13日,沙菲宜對2項控罪否認有罪,分別是收取前首相納吉開出的950万令吉支票,并匯入其聯昌銀行戶頭。

沙菲宜被控分別在2013年9月13日和2014年2月17日接受一張430万令吉的支票和一張520万令吉的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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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控在聯昌銀行武吉東姑分行犯下上述罪行,因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錢、反恐融資及非法收益法令4(1)(a)條文,一旦罪成,最高可監禁2年及罰款不超過500万令吉,或兩者兼施。

此外,沙菲宜也被控2項作虛假申報的控罪,分別是截至2013年12月31日和2014年12月31日的所得稅申報表已抵触1967年所得稅法令113(1)(a)條文。

被告被控于2015年3月3日和2015年6月29日,在大使路內陸稅收局犯下上述罪行,一旦罪成,最高可監禁15年,以及罰款不少于非法收益總額的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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