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敦馬吁納吉出示證據 “我兒不曾獲政府合約”

(八打靈再也23日訊)前首相敦馬哈迪否認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的指控,並強調他的孩子不曾獲得政府的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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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我(第7任首相)的孩子獲得政府合約。我不曾允許我的孩子在馬來西亞做生意,更不用說獲得政府合約了。他們甚至沒有獲得政府獎學金,除了米爾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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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爾占在我1964年成為國會議員前就獲得獎學金,但他也必須償還其中的25%。”

 

他周一通過部落格和面子書撰文指出,只有在他辭職之後,他的孩子才在馬來西亞經商,但並未與政府合作,當然也就沒有取得政府合約。

 

“請提供我孩子拿到政府合約的書面證明,就像書面證明你是曾從1MDB那里竊取資金的大馬一號官員(MO1)那樣。”

 

馬哈迪要求里扎 偷10雞需還10雞

 

馬哈迪說,納吉似乎對他建議里扎阿茲歸還電影資金的說法感到不安。

 

“我仍堅持認為,這是一場私下交易。你從一馬发展公司(1MDB)資金中竊取了2億4800萬美元,你還了1億730萬美元,留下超過1億美4000萬美元快來享受。”

 

他指出,納吉從1MDB竊取了2億4800萬美元,就應該退還所有款項,這跟他給予別人的錢無關。

 

“就好像你偷了10只雞,你應該歸還這10只雞。如果你舉辦9只雞的宴會或將這些雞賣給了某人,這無關緊要。這10只雞必須退還給主人,若只是交還1只,那就意味著養雞者丟失了9只被偷走的雞。”

 

他也揶揄里扎說:“順道說一句,請解釋為什麽大電影‘華爾街之狼’沒有在馬來西亞上映。難道因為它是色情電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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