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收賄1萬 FGV前高級總經理被控

(吉隆坡20日訊)FGV控股的前高級總經理今日在地庭被控,控狀指他接受1萬令吉現金,作為委任一家公司進行FGV棕油工業私人有限公司擁有的國際可持續發展和碳認證(ISCC)稽查工作的賄賂。

52歲的諾拉占阿都哈密在聆聽了通譯員宣讀控狀後,否認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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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控狀所指,被告同意接受莫哈末里查的賄賂,以推薦MRA Sustainable Solution公司對FGV棕油工業私人有限公司擁有的Kompleks Keratong 9、Kompleks Palong Timur、Kompleks Maokil、Kompleks Bukit Sagu、Kompleks Lepar Hilir、Kompleks Serting Hilir、Kompleks Lepar Utara 06和Kompleks Serting進行ISCC稽查工作。

他被指在2019年3月1日下午3時45分至3時55分,於葛京路大馬反貪污委員會(MACC)分局犯下該罪行,抵觸2009年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16(a)(A)條文,並可在同一法令的第24(1)條文被判,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0年及罰款賄金的5倍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反貪局副檢察司諾戴安娜要求被告由一名擔保人以1萬令吉保釋,並將護照交由法庭保管,及每月一次到反貪會報到。

被告辯護律師莫哈末希山則向法官阿茲曼阿末提出減低保釋金的要求,因被告自去年起便已失業,及需要撫養3名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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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最後諭準被告由一名擔保人和以7000令吉保外候審,及每月一次到反貪會報到,法官也擇定今年11月20日案件再度過堂。

據了解,被告至今尚未收到該筆1萬令吉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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