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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事念在有心臟病 罵警男子監6個月

(馬六甲21日訊)54歲華裔男子不但涉嫌違反行動管制令,更涉及襲警、罵警,今日面控時對3項指控表示認罪,推事念在男子有心臟病,判男子坐牢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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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控狀指被告被告李健發(譯音,56歲)於4月8日下午1時30分,在AMJ大道前往瑪琳的方向的警察路障時,對警方使用暴力,觸犯觸刑事法典第353條文(使用武力阻止公務員執行職務),一旦罪成將可被判坐牢不超過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第二控狀指被告於同一地點時間,使用不雅字眼辱罵警察,觸犯刑事法典第509條文,一旦罪成,將可被罰坐牢不超過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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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控狀則指被告抵觸2020年2020年防範及抑制傳染病條例第3(1)條文,罪成者可被判罰款不超過1000令吉或坐牢不超過6個月或兩者兼施。

被告在華語通譯員宣讀控狀後,承認有罪。推事莫哈末伊茲萬透過華語通譯員向被告表示,事發時警察是在執行任務,被告應該給予多點耐心,如今非常時期,大家都很辛苦,因此應該互相體諒。

被告代表律師安尼巴求情時說,被告是修車員,單身沒家人,也有心臟問題,事發時是前往醫院看診,希望減輕刑罰。

副檢察司莫哈末那比拉立夫則要求推事給予適當的刑罰,以勸阻人們對警察使用暴力。

最終,愛極樂第三推事庭推事莫哈末伊茲萬宣判,被告襲警及辱罵警察的案件分別監禁6個月,違反行動管制令則監禁3個月,惟刑罰從被捕日4月8日起,同時執行。這也意味著,被告需要坐牢6個月。(B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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