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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腳81人違令被控 認罪者罰1千監7天

(大山腳31日訊)81名違反行動管制令的男女,今日被控上大山腳推事庭,所有認罪的被告被法官重判,判處最高罰款額1000令吉,另加坐牢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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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沙菲副檢察司今午步出法庭後對媒体說,當中有95%的被告認罪不諱,被法官阿查法力判處罰款1000令吉及從被捕日算起監禁7天,如果沒繳付罰款則需以3個月監禁取代。

無法繳罰款囚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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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3名未成年少年其中2人認罪,由於需等候行為報告,法官擇日下判,法官允准被告以1000令吉保外候審,而不認罪的成年被告皆獲准以3000令吉保外候審,案件將在5月份進行。

上述被告是在2020年防范及抑制傳染病條例(疫區內措施)第7(1)條文下被控,罪成可被判處罰款最高1000令吉或監禁最高6個月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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