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地方

凍結售酒執照應先諮詢 陳正春:擬策對付酒駕

(麻坡4日訊)利民達區州議員陳正春促請柔佛州政府,在宣布凍結發出售酒執照前,應先咨詢相關單位的意見,包括檢察署、交通部、警方、商會等,以擬定更好的政策來對付酒後駕駛的問題。

他發文告表示,無可否認,酒駕是一項嚴重的罪行,絕不能給予妥協,但是不能否定非穆斯林喝酒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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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否定非穆喝酒權利

他說,根據柔州團結、貿易及消費人事務委員會主席張發虎昨日宣布州政府已經凍結售酒的新執照申請,以杜絕酒後駕駛引發的交通意外事故。

“州政府是否把不斷攀升的交通意外事故歸咎於酒駕?當然不能,如果州政府執意凍結售酒執照申請,並非理性的做法,同時也對社會發展及國家經濟造成破壞。”

他說,酒後不能駕駛是每個人都懂的道理,這會危害到其他人的性命,醉酒駕駛也應受到嚴厲懲罰,而政府可以採用多種方式來嚴懲酒後駕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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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的懲罰方式,就是修正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4項條文,任何受到酒精或毒品的影響下引發交通意外死亡事故,從原有可被判3到10年監禁,提高至6至10年。”

他說,政府亦可以根據國際衛生組織的標準,把現有的酒精測量濃度從100毫升血液中含有80毫克的酒精,降低至50毫克,若醉酒駕駛者涉及死亡意外,應被終身吊銷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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