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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賠償入稟法庭敗訴 鴻圖園居民大多願搬遷

(吉隆坡2日訊)在入稟法庭敗訴後,甲洞鴻圖園木屋區(又名甲洞占利新村木屋區)的大部分居民都決定妥協,願意簽署同意書接受搬遷,之前不滿賠償的風風雨雨也劃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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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事件的37戶居民,今早皆出席事件匯報會,並在甲洞社區服務中心主任余保憑與居民代表律師李桂嶙匯報搬遷同意書的條款細節後,大部分居民同意接受,並主動簽名。

可獲萬元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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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保憑說,居民簽名後可領取1萬令吉賠償金,並接受吉隆坡市政局的安排入住人民組屋單位。若37戶居民全部簽署同意書,發展商的總承包商也會取消對各別居民的訴訟案。

他提醒說,簽署同意書文件的最後期限是本月4日,須獲37戶居民全部簽名,否則發展商有權採取進一步法律程序。

余保憑表示,簽署了搬遷同意書的居民,有望在接下來的數週內被安排入住英丹拜都里人民組屋單位,每月須繳付租金124令吉。

一些居民在會上嫌該組屋地點偏遠,希望市政局可安排他們入住華友花園、甲洞橫街(Pekan Kepong)或甘榜峇都區的人民組屋。

他本月4日會與其他代表前往市政局,協助居民進行組屋單位抽籤儀式,屆時將傳達居民心聲,相信數週內會有結果。

此前,發展商將在該木屋區地段興建2棟共638戶的可承擔房屋單位,而簽署了搬遷同意書的居民,在可承擔房屋完工後,每戶可用10%優惠價,向當局申請購買一單位。

余保憑曾於2016年,與居民處理搬遷及賠償事宜產生矛盾,當年已宣布不再插手此事,惟該批37戶居民因不滿賠償事項而入稟法庭,但宣告敗訴,因此再度成立“行動委員會”並求助余保憑。居民代表律師與發展商委托的承包商經協商後,在余保憑協調下,今日簽署搬遷同意書。

余保憑允助申請可負擔屋

李桂嶙解釋,居民簽署搬遷同意書後,即可獲取首筆5000令吉,在60天內搬遷至人民組屋則領取第二筆5000令吉,每戶賠償金總額是1萬令吉。

他表示,早期搬遷的居民僅獲7000令吉賠償,如今簽署搬遷同意書的居民則獲賠1萬令吉,顯然有關數額已獲得增加。

余保憑補充,市政局規定發展商須在當地興建可負擔房屋,一旦竣工後,只要符合條件,居民即可提出申請,並可獲10%優惠購屋。

“我將通過各管道,盡力協助居民申請房屋,達成居者有其屋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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