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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貪會控林冠英】檳海隧案加控一罪 我戶頭沒330萬

(北海10日訊)繼上週五在吉隆坡高庭被控索賄後,檳州前首席部長林冠英今日再因耗資63億令吉的檳城海底隧道計劃再被反貪會添控多一項罪名,惟他否認有罪。

林冠英被控於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期間,在檳城光大位於第28樓的首長辦公室,身為一名公務員即檳州首長,利用其職位之便為自己牟利,收取330萬令吉的賄賂金,以協助拿督再魯阿曼的公司獲取63億4138萬3702令吉的檳州三條大道與海底隧道計劃,牴觸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23(1)條文,也可在第24(1)下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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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隆被控時保釋條件

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過20年,或罰款不少於賄賂金的5倍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負責今日案件的主控官阿末阿克蘭要求法官阿末阿茲哈里,維持於上周五林冠英在吉隆坡被控時的保釋條件,而主審法官阿末阿茲哈里也同意。

阿末阿克蘭基於林冠英上周五在吉隆坡地庭,被控2009年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16(a)(A)條文,並以相關理由要求法官將今日的案件轉移到吉隆坡地庭同審。

他在庭上說,由於2個案件的證人都是同一人即是再魯,同時皆是有關檳城海底隧道案;負責調查的一方都是來自布城反貪會總部,所有重要文件都存放在吉隆坡,基於安全及公正為由,要求案件轉移到吉隆坡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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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此案的主要證人居住在巴生谷,而涉及案件的地點也在巴生谷;林冠英是國會議員及需要經常出席議會,在吉隆坡審訊可方便林冠英,同時林冠英也已交保100萬令吉,交出國際護照及2名擔保人保外,基於為公平審訊,向法官要求把案件轉移到吉隆坡地庭。

今日出席旁聽者包括林冠英夫人周玉清、父母林吉祥和梁玉治、妹妹林慧英、兒子林煒凱、檳首長曹觀友、第一副首長拿督查基尤丁、第二副首長拉瑪沙米、檳州行政議員彭文寶、佳日星、再里爾、怡保東區國會議員黃家和及安順國會議員倪可敏。

家人陪同出庭

林冠英與妻子周玉清是於今早8點55分抵達北海地庭,獲得一群希盟領袖與支持者迎接。林冠英是在家人及律師團的陪同下,抵達法庭。

林冠英父親林吉祥、母親梁玉治、妹妹林慧英、妻子周玉清、兒子林煒凱及律師,分別乘坐數輛轎車抵達。

警方在清晨6時50分就在北海法庭以黃色的警示線圍起泊車範圍。

法庭限制媒體人數

大批記者於上午7時25分在法庭外等待,但還不獲准進入法庭內。也有記者在今早6時,就已抵達法庭。法庭在接近上午8時,宣佈限制媒體人數,只允許10人進入法庭範圍。

此案承審法官是阿末阿茲哈里 。而林冠英的律師則有哥賓星、藍卡巴、雷爾與威馬。哥賓星、藍卡巴與雷爾也是行動黨的國會議員。

檢控官團隊則包括阿末阿克蘭 、法力茲與謝莉。

控方要求禁評論案件

阿末阿克蘭在庭上以《透視大馬》刊登的文章,即行動黨宣傳秘書潘儉偉指再魯不可信及其他相關文章,要求法官諭令任何一方都不可對案件做出逾越及影響案件進展的評論。

哥賓星辯護說,控方僅用特定政黨的文章為例做出相關要求,要知道“另一邊”也對林冠英做出逾越的言論,而辯方不會要求對方停止這麼做,就讓這案件直接在法庭內抗辯。

他說,記者也會針對此案訪問他們,若發出禁令,大家包括全世界都不能再發言,包括林冠英自己都不能對外發表自己的立場如他無罪,因此外界的評論不應被禁。

阿末阿克蘭則強調,他並非禁特定一方停止評論,而是要任何一方都不可發表影響案件的言論。

尤斯馬迪:司法公正性  建議公開讓民入庭聆審

尤斯馬迪上議員、王康立州議員及拉文律師,今早皆代表正義的律師團前往法庭旁聽,並建議當局允許此案及明日的林冠英妻子周玉清案公開讓民眾進入庭內聆審。

尤斯馬迪指出,今日的提控程序管理到很好,但仍有改善之處,就是審訊過程若能公開讓民眾參與更好。

“我們都明白疫情期間大家都必須遵守標準作業程序,也了解此案因受到各界的高度關注而引起民眾的關心,但司法的公正性是需要民眾的參與。”

他說,司法公正若能讓民眾看到,才能讓民眾對司法存在信心。

盼勿持雙重標準

他也希望政府、檢察署及法庭採取透明及公平的程序處理林冠英夫婦的案件,勿對待不同政治人物持有雙重標準 。

尤斯馬迪強調,不管被告是誰,在司法制度下都應被公平對待。

逮捕行動打壓反對派  SOCDEM譴責政府

(檳城10日訊)亞洲社會民主連線(SOCDEM)譴責大馬政府逮捕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並指逮捕行動出於政治動機,屬於政府企圖壓制民主反對派的打壓行動之一。

該組織今日發文告說,亞洲社會民主連線作為社會民主和進步政黨的區域網絡成員,除了譴責政府的逮捕行動,也會堅決與行動黨同在,繼續為馬來西亞的透明、正義和進步奮鬥。

文告說,林冠英於8月6日晚上被當局逮捕,其指控與先前司法機構已撤銷的指控相似。顯然,這次逮捕等同於政治起訴。

讓希盟領導無法戰大選

“此案顯然旨在抹黑希望聯盟,一個全馬人民於2018年投票選出的民主政黨聯盟。我們感到震驚的是,這一些逮捕希盟高層領導的目的,是為了讓這些領導人在盛傳即將到來的全國大選中,因官司纏身而無法上陣。

“若當權者的詭計得逞,希盟所推進的一切改革將因此而被抹殺。當局必用盡各種方式確保任何的異己陣線永遠不得重返政府。

“讓人遺憾的是,選民們在2018投下廉潔干淨、實行代議、以及民主進步的一票,在巫統政治機構,政治機會主義者和馬來西亞政治的反動分子的殘餘聯盟下,自篡奪權力以來被顛覆了。”

該組織吁大馬人民和民主反對派保持緊密的聯系,並保持警惕,防止對公民自由的任何攻擊。

林冠英:指控不實  “沒收賄款何來貪污”

檳州前首長林冠英今日在北海地庭再受添一控罪。反貪會今日控他收賄330萬令吉,林冠英指這很明顯是一個不實的提控,是存有政治動機的指控。

林冠英說在面控後,記者會上說,他並沒收取該筆款項,反貪會在調查過程中也沒要求他出示證據,包括相關款項是否在其銀行戶頭,或他擁有330萬令吉的記錄。

他說,他曾問反貪會何以沒詢問他該筆款項的問題,因為若他沒擁有該筆款項,那何來涉及貪污之說。

沒提戶頭相關款項

“案中的內容也沒提及我的銀行戶頭有相關款項,或者我擁有該筆款項的跡象,也因為如此,這是一項不實的提控。”

林冠英在其峇眼國會選區服務中心召開記者會時如是指出,他說,他會在法庭上抗辯證明其清白。

針對記者詢問今日林冠英在北海反貪污特別法庭面控的案件,是否會轉到吉隆坡反貪污法庭,與他在日前面控的案件一同審理時,其辯護律師哥賓星說,主控官今日在庭上向北海反貪特別法庭做出了申請,同時法官已經批准案件轉交吉隆坡反貪特別法庭,並在9月9日過堂。

哥賓星說,主控官申請將案件轉到吉隆反貪特別法庭的理由,是大部分證人都在吉隆坡,同時案中很多情況都是發生在巴生谷。

他直言,雖然他們向法庭提出反對,不過法官最終決定將案件轉移到吉隆坡反貪特別法庭同審。

擴音器提醒守SOP  諾再尼滿意在場者表現

(北海10日訊)威北警區主任諾再尼助理總監表示滿意支持者、媒體及民眾今早在法庭的表現,惟也提醒眾人明日務必保持1米人身距離,若有違反者,警方將當場發出罰單。

他提醒非政府組織及希盟支持者,明日若非有必要,都不要到北海法庭。

“警方今天只是給予大家警告及勸導,沒有發出任何罰單,但明日若有民眾仍不聽勸告群集法庭,包括沒有保持1米人身距離,警方將會毫不猶豫發出罰單。”

週二若違令將開罰單

諾再尼在現場也多次透過擴音器提醒在場者遵守衛生部的規定,保持1米人身距離。

他也促請行政議員、州議員及政治人物明天也能遵守標準作業程序,確保法庭程序進行順利。

他說,警方今日共派出100名警力在場站崗。

據了解,以低於市價將洋房售予林冠英的商人彭麗君,明日將與林冠英及周玉清一同在檳城反貪特別法庭面控。

據了解,反貪會上周已致電彭麗君,並已傳召彭麗君錄供。

為了確保上述案件順利進行提控,北海法庭也將今明兩天所有的案件,包括第一及第三民事法庭、第1及第2刑事法庭、第1及第2推事庭的案件,皆在早上11時才進行。

曹觀友貼與林冠英合照打氣

針對檳州前首席部長林冠英被控索賄案,檳州首席部長曹觀友今午在其臉書專頁上傳他和林冠英的合照,為後者打氣。

曹觀友精簡寫了:“堅強,在這苦難中要有耐心及保持禱告。”(Stay strong, be patient in tribulation and constant in prayer.)

帖文後方也貼上了擊拳的貼圖。

戴黃色手環支持

雖然行動黨早前聲明不號召支持者到法庭聲援林冠英,但今早還是有人到場,並戴上黃色手環,以行動支持林冠英。

行動黨峇眼支持者是在早上8時抵達法庭,他們人手穿上黃色手環,手環上註明“hentikan buli”。

不滿男子喊Perompak  支持者回嗆場面混亂

一名巫裔男子在今早7時許卻突然向林冠英支持者的方向大聲喊“Perompak!(強盜)”,引起支持者的不滿並回嗆,場面一度陷入混亂。

該巫裔男子因涉嫌滋擾而被警員帶入設在法庭外的流動指揮中心,火箭的支持者情緒才逐漸平息。

28記者允入庭範圍

警方在清晨6時已開始在法庭外路段設路障,媒體在早上7時陸續抵達,唯警方以防疫SOP為由,只能通融28位記者進入法庭範圍,僅有4名記者可以進入審訊庭,另4名攝影記者可在審訊庭外等候,其餘20人只能守在法庭底樓大堂處。

星洲記者無人機拍攝被阻

大批媒體都受阻在法庭外,而《星洲日報》首席記者洪東凱,因使用無人機高空航拍現場情況而被警員發現並即刻阻止。

警員過後查看其航拍的畫面後將他帶返警局錄取資料,並給予口頭警告了事。

根據了解,洪東凱控制的航拍機升空約數分鐘後,警方就察覺其存在。之後,警員跟蹤該架在半空中盤旋的航拍機至法庭旁的商業區停車場,並鑒定了其位置。

警方旋即勒令他停止操作航拍機,同時要求打開車尾箱檢查。當時洪東凱嘗試向警方解釋是在履行記者職責,高空航拍現場情況,但警方決定扣押該器材,其中一人更戴上手套檢查及帶走航拍機的遙控器。

最後,警方把洪東凱(身穿灰色衣服者)帶上警車,以前往北海警局進一步問話。

此段插曲也吸引媒體的關注圍上看個究竟,警方此次有多次提醒媒體保持人身距離,否則將采取行動。

據了解,使用無人機航拍是需要向警方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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