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停車被撞案 貨卡司機被控蓄意破壞

(文冬10日訊)轟動全國的雙重停車被撞事件今日進入司法程序,在事件倒車撞轎車的貨卡司機今日被控,面對刑事法典第426條文控狀,一旦罪成,可判入獄3個月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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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梁遠安(45歲)否認有罪,法庭批準以1800令吉保外,案定本月17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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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狀,來自文冬雙溪都亞梁遠安被控觸犯刑事法典第426條文,即蓄意破壞公物或他人財物。

 

由於推事請假,此案由文冬副縣長萊拉拉都負責,並允許他以1名擔保人和1800令吉保外。

 

梁遠安是在本月5日(星期日)晚上11時許,在文冬拿督浦耀才路大家好茶室旁的停車位要倒車時,被一輛本田轎車阻擋,在鳴車笛幾次不見車主移開車輛,等了約2分鐘,突然倒車連撞雙重停車的轎車。

 

本田轎車車主黃添昌(27歲)在事發時也立即沖向前阻止,但是梁遠安卻再連撞2次,導致車凹毀。

 

梁遠安當晚在文冬警區總部報報案時,被警方扣留調查一直到今天面控,前天共5天。

 

他與其他嫌犯一起被扣押帶離法庭時,低著頭避開媒體的鏡頭,其家人和朋友也一早到來等候。

 

黃添昌也是前任文冬區國會議員拿督斯里廖中萊的前特別助理,此事件在社交媒體瘋傳,許多網民紛紛留言,有者為貨卡司機打抱不平,有者則說貨卡和轎車司機都有錯,以及更把廖中萊牽扯在此事件中。

 

另外,黃添昌昨晚發表聲明說,雖然車主報案說他鳴笛了半個小時,在憤怒之下撞他的車,但是閉路電視顯示對方取車不到兩分鐘就撞他的車了,他對貨卡司機無法控制本身的情緒感到愕然與無法理解,人們可以如此把法律操從在自己手裡嗎?

 

“更甚的是,輿論把這宗事件政治化,不只試圖抹黑我,還拖我的前任上司拿督斯里廖中萊下水, 我這裡要嚴正聲明,這純粹是一宗醉酒魯莽駕駛及故意破壞別人財務的事件,與政治無關,希望有心人勿乘此機會渾水摸魚,撈取政治資本。”

 

他也說,一些有心人士把他從車子被推撞的受害者變成施害者,讓他感到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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