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誹謗土展局達共識 旺姐等3造賠7萬

(布城4日訊)曾因誹謗聯邦土地發展局(FELDA)等兩造而被諭令賠償200萬令吉的副首相拿督斯里旺阿茲莎等3造,在與土展局達成共識後,只須賠償對方7萬令吉,成功省下了193萬令吉。

Advertisement

旺阿茲莎等3造的代表律師弗朗西斯聲稱,上訴庭原已訂下日期開審其當事人所提出的上訴申請,惟雙方在上訴庭開庭前成功達致共識,土展局等兩造同意對降低賠償金一事給予認可。

吉隆坡高庭是在2014年10月17日宣判,土展局等兩造起訴旺阿茲莎、公正黨前署理主席賽胡先阿里和《公正之聲》撰稿人魯斯尼占誹謗勝訴,高庭助理主簿官在進行估算後,諭令旺阿茲莎等3造賠償7萬令吉。

ADVERTISEMENT

惟土展局卻認為,有關的賠償金額過低而入稟高庭提出上訴,並於2017年12月5日上訴得直,獲準將賠償金從7萬令吉調高至200萬令吉,這也是大馬近年來,誹謗訴訟中金額最高的賠償。

弗朗西斯提到,以拿督王南吉、拿督蘇拉雅奧曼和拿督查峇麗雅組成的上訴庭三司今日也批準這項上訴申請。

聯邦土地發展局與聯邦土地發展局國際投資控股是在2010年8月16日入稟高庭,起訴旺阿茲莎、賽胡申阿里、《公正之聲》出版商Pelita Koridor私人有限公司、《公正之聲》印刷有限公司、公正黨黨報《公正之聲》(Suara Keadilan)前編輯朱卡乃因及魯斯尼占誹謗,要求2億令吉的賠償。

據起訴人披露,《公正之聲》於2010年6月22至29日刊登題為“聯邦土地發展局破產”、“衝突”及“只涉及3個人的6億6200萬令吉的新建築物”的文章具詆毀字眼,包括指控起訴人沒償還能力、沒能力繳付債務、債務多過資產、沒信譽及沒人願意與起訴人合資等。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