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納吉申請撤換敗訴 哥巴領導檢控一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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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7日訊)聯邦法院七司今日維持上訴庭的裁決,駁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撤銷聯邦法院前法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領導一馬發展公司案件檢控團資格的申請,不過,控方必須將哥巴斯里南的委任狀副本提呈給法庭。

 

 

 

以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東姑麥潤為首的聯邦法院七司,聆聽雙方超過3小時的陳詞後作出裁決。另6名法官是拿督斯里黃達華,拿督羅哈娜、拿督莫哈莫扎瓦威、拿督阿邦依斯甘達、丹斯里依德魯斯及丹斯里阿查哈。

 

 

 

東姑麥潤宣讀判詞時說,上訴方缺乏理據,聯邦法院一致裁決駁回上訴,維持上訴庭和高庭的裁決。

 

 

 

委任狀副本須呈法庭

 

 

 

“沒有任何跡象表明,這委任狀是被歸列為1972年官方機密法令下的文件。不過,控方必須將哥巴斯里南的委任狀副本提呈給法庭。”

 

 

 

上訴方納吉律師團由首席辯護律師丹斯里沙菲宜領導,而阿末阿克南副檢察司則代表檢控方(答辯方)。

 

 

 

總檢察長湯米湯姆斯是於去年8月31日任命哥巴斯里南為高級副檢察官,負責執行涉及一馬公司案件的整個起訴程序。

 

 

 

沙菲宜在陳詞時指出,哥巴斯里南受委監督一馬發展公司案件的調查和檢控,明顯存在衝突。

 

 

 

他補充,根據長期慣例和普通法原則,涉及案件調查的主控官(無論是通過指示還是監督)都不能主導有關調查案件的檢控。其次是,哥巴斯里南在此案中對起訴人(納吉)採取明確的立場。

 

 

 

他表示,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哥巴斯里南的委任狀被歸列為官方機密法令下。

 

 

 

他強調,這項委任狀與“國家安全、國防和國際關係”無關,因此,答辯方不能依據官方機密法令,而阻止法庭諭令公開有關的委任狀。

 

 

 

另一方面,東姑麥潤要求阿末阿克南針對其陳詞中提出的論點,即哥巴斯里南委任狀被列為機密文件,作出說明。

 

 

 

阿末阿克南說,有關委任狀並不是受限於機密法令,只是蓋上了“機密”的字眼,有關文件含有機密及機密條款,不適於讓第三方查看。

 

 

 

針對阿末阿克南的回應,法官阿查哈表示,蓋上“機密”字眼的文件,並不意味著文件受限於機密法令。

 

 

 

“就好像你身為一名主控官,你將某個文件蓋上’機密’字眼,但並不代表這文件受限於機密法令。”

 

 

 

納吉是於今年1月9日入禀申請挑戰哥巴斯里南受委領導檢控團處理一馬發展公司(1MDB)案件提控程序,併申請取消哥巴斯里南出任主控官一職。

 

 

 

高庭法官柯林勞倫斯在3月1日駁回納吉要求撤銷哥巴斯里南領導其案件檢控團資格的申請,上訴庭三司則是在5月7日一致駁回前首相納吉的申請,裁定哥巴斯里南可以繼續擔任一馬公司案的主控官。

 

提出書面申請向聯邦法院取得判詞

 

 

沙菲宜在庭外對媒體指出,他會提出書面申請,以向聯邦法院取得有關的判詞。

 

 

 

他說,聯邦法院在駁回申請方面,並沒有提供理由,但在委任信方面,則提供了詳細的論據。

 

 

 

“就如我常說的,一定要公開委任狀,這沒有秘密,而法庭也同意了。”

 

 

 

他表示,在這之前,控方一直拒絕出示有關的委任狀,指有關委任狀屬機密文件、關乎基本人權以及沒有義務出示有關的委任狀。

 

 

 

他稱,基於現在有了授權書,可向控方取得有關委任狀的副本,因此可能會以另一種方式挑戰哥巴斯里南領導一馬發展公司案件檢控團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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