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承擔外勞人頭稅 展至元旦落實

(布城28日訊)人力資源部表示,政府將雇主承擔外勞人頭稅的措施展延到明年1月1日才落實,已經給予雇主長達一年半的時間去適應這項新的措施,因此雇主應做好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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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部長拿督斯里里察烈在文告中說,政府自2016年3月25日起就決定,將落實雇主承擔外勞人頭稅的政策;這項措施原定於2017年1月1日實施,但由於各雇主公會的上訴和要求,才展延至2018年1月1日。

他表示,已經獲得僱用外勞準證的雇主,有義務簽署“雇主承諾協議”(Aku Janji Majikan);該協議明確規定雇主有義務從2018年1月1日起,全額承擔每名外勞的人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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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中也表示,自2017年2月1日以來,共有5687名來自不同領域的雇主簽署“僱主承諾協議”,當中涉及16萬0131名新聘外勞。

截至2017年12月19日,共有522名雇主新聘1萬1514名外勞,這些已經獲得僱用外勞的準證,但尚未簽署“雇主承諾協議”的雇主,也將受促簽署有關協議。

政府要求雇主從2018年1月1日起承擔外勞人頭稅的決定,也適用於2017年2月1日前僱用外勞的雇主。(TT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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