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人權委會再籲有效執法 嚴罰水源污染肇事者
(吉隆坡7日訊)國內河流污染事件一再發生,人權委員會再次呼籲政府有效執法,包括對水源污染肇事者進行更嚴厲的處罰,以保護人民清潔水源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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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委員會今日發文告指出,最近發生的士毛月河污染事件造成274個地區30萬9687戶家庭的水供受到影嚮,這距離9月份雪蘭莪貢河發生的水源污染事件才不到1個月的時間。
“水源污染事件在短時間內一再發生,反映出這問題的嚴重性,政府受促馬上採取行動,以保護公眾健康和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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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人權委員會指出,雪蘭莪州政府正在研究修訂《1999年雪蘭莪水務管理機構州條款》,以提高對水源污染的罰款。
“商家也有義務確保其活動是完全符合相關的人權法律與標準,以保護天然資源包括河流及小溪。”
針對9月份發生的貢河污染事件,人權委員會將於10月18日舉辦乾淨水源權益的論壇,並會就在馬來西亞實現清潔水源權益的差距和挑戰作出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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