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成或監5年打鞭‧大肚腩神棍‧週一控上庭

  • 阿都馬吉(右)展示“大肚腩神棍”哈欣阿都卡林的照片,左:查案官哈菲茲。(圖:光明日報)

  • 潛逃3年落網的哈欣阿都卡林。(圖:光明日報)

  • 週四早上,警方押送神棍哈欣去推事庭申請延扣令。(圖:光明日報)

(柔佛‧昔加末9日訊)警方援引“教唆兒童作出猥瑣行為”刑事條文,以調查潛逃3年才落網的大肚腩神棍哈欣,預料警方將於下週一把他控上法庭。

昔加末警區主任阿都馬吉披露,警方是於8月29日在馬六甲逮捕神棍哈欣阿都卡林,並援引刑事法典377(E)條文調查此案,一旦罪成,被告將面對的最高刑罰為監禁5年及鞭笞。

“這宗案件是於2007年10月發生,警方迄今只接獲一宗投報,不過,警方相信還有其他受害者未現身報案。”

2007年10月2日下午,57歲的哈欣因發現他與10歲華裔女童舌吻,以及拍攝女童裸照的醜行被揭穿後,即刻收拾衣物棄壇逃離昔加末。

昔加末警區主任阿都馬吉說,嫌犯於2007年在甘榜阿都拉一間住家,向一名10歲女孩幹下猥褻行為後逃走。

蓄意隱瞞馬來人身份

過去,警方不斷追緝在逃的嫌犯,並曾經一度追蹤到鄰國,可是一直無法把他捉拿歸案。

後來,嫌犯在馬六甲涉嫌一宗打架傷人案,於8月29日被警方逮捕,才揭發他是逃嫌犯。

週三﹙8日﹚,昔加末警方到馬六甲押送嫌犯到昔加末,以調查他在2007年涉及的案件。阿都馬吉說,警方將延扣哈欣阿都卡林直至9月12日,預料將於下週一(13日)把他提控上庭。

阿都馬吉說,哈欣自1974年至今,共犯下16宗案件,包括猥褻、破屋行竊、偷竊等,是一名慣犯。哈欣曾於1999年在新邦令金監獄監禁兩年,據悉曾經5度被警方限制居留。

哈欣講得一口流利閩南話,在昔加末周來花園設壇數年期間,蓄意隱瞞馬來人身份,以致信徒都被矇在鼓裡。他在周來花園租住的排屋開壇,癖好是勒令男女信徒脫光衣物,捧著神明金身,讓他拍下全裸或半裸照片,再貼在他的睡房牆上欣賞。

《光明日報》週三(9月8日)晚報刊登神棍落網的報導,他的昔日信徒看了他的落網照片,都覺得他的模樣變了很多,加上滿臉鬍渣和滿頭卷髮,如果不是看多兩眼,簡直認不出他是棄壇逃離昔加末的神棍。(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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