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嗆遇劫報案國語不流利‧查案警官叫華婦回中國

(吉隆坡4日訊)一名華裔婦女申訴,她不幸遭匪徒攫奪後,前往甲洞警局報案及錄取口供,查案官不但沒有同情她遇劫受傷的遭遇,反而侮辱她的國語說得不太流利:“不會說國語,就回中國去”,令她感到委屈,憤而向冼都警察總部投報查案官的無禮態度。

她也指責這名查案官替她錄取口供時,不但未穿上警察制服,還一邊抽煙,而且態度並不友善,缺乏專業操守。

住在士拉央的羅詩美(51歲,家庭主婦)向泗岩沫區國會議員林立迎投訴時說,上週二(8月24日)下午4點半,她在甲洞衛星市遇攫。4名男女共乘2輛摩多靠近她,突然強行搶走她的手提袋,還導致她跌倒受傷。

只穿T恤邊抽煙邊錄供

她手提袋裡的現金、身份證等重要文件全被搶走,事後在女兒陪同下到甲洞警局報案。“報案後,警察叫我們去找查案官,來到查案官的房間,我就嗅到煙味,當時我就覺得很不舒服。”

她說,這名查案官只穿圓領T恤,一邊抽煙、一邊向她錄供。由於她的國語不太流利,就由女兒以英語簡單講述事發經過。沒料到,這名查案官似乎感到不耐煩,當場質問羅氏:“你會不會講國語?不會國語就回去中國。”

羅詩美聲稱,她立刻以不流利的國語反駁:“你怎麼可以這麼說?我是馬來西亞人”,但是,查案官不當一回事,還要求她的女兒繼續以國語完成錄口供手續。

警員須有良好工作態度

“回家後,我一直覺得很委屈。他(查案官)怎麼可以這樣講?我們都是馬來西亞人,不會國語又沒有錯,我又不是犯法,怎麼一點點小事就叫我回中國?這太不公平了。”

她認為,身為警員必須要有良好的工作態度,包括穿著整齊及說話態度要有禮貌,況且她不是犯人,而是一宗攫奪案件的受害者,警方應該妥善處理。

羅詩美在事隔一週後仍感到忿忿不平,因此向林立迎投訴後,週六早上前往冼都警察總部報案,要求當局針對查案官的行為給予交代。

林立迎限警方一週交代

林立迎聲稱,他在報案前曾嘗試聯絡冼都警區主任查卡利亞,但對方沒有接聽電話,撥打多次後還關機,轉入留言信箱。當他抵達冼都警察總部欲會見查卡利亞或其副手,但所有高層皆未上班,只由普通警員為羅美詩錄取口供。

他指出,錄取口供後,警員花了15分鐘仍無法找到相關查案官的聯絡方式,他不得不作作罷,離開警局。

林立迎召開記者會後,接獲警局傳來消息,指他們已聯絡甲洞警方另一名查案官,後者將趕到洗都警察總部瞭解情況,不過,眾人等候近半小時後,還不見這名查案官,只好離開。

林立迎說,他們將給予查卡利亞一週的時間進行調查,若一週後仍無法清楚交代,他將向武吉阿曼警察總部作出投報。(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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