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貪污委員會新任主席阿布卡欣上任之後,致力改善反貪會的低落形象,並加強宣傳工作的力度。近期,民眾在各語文報章看到反貪會大打廣告,在電視也不時看到中文廣告,顯示反貪會非常注重提高華社的反貪意識覺醒,因而落足本錢。
《光明日報》更拿到最近的獨家消息,指反貪會仿傚以香港廉政公署為模式的《廉政行動》系列電視劇,開拍一部名為《反貪行動》中文電視連續劇。
民眾不會反對反貪會拍連續集,畢竟這是宣導反貪意識的手段之一。反貪腐並不是一直捉人、提控和丟進監獄,更重要的是教導人民不要付出賄賂,就不會有人貪污。
只是,當大家看了13集連續劇的劇情大綱,第一個問題就是:為甚麼沒有趙明福案件?當然不會有這個案件,一來這是涉及人命的不幸事件,況且案件仍在審訊中,絕不可能拍成電視劇。
只要這個案件一天未有水落石出,反貪會依然要背負著這個不光彩的包袱。案發迄今整整一年,審訊過程中,泰國神奇女法醫普緹一度聲稱受到政治壓力而決定不來馬,以致審訊膠著在申請視頻供證,一再拖宕時日。
儘管反貪會百般撇清,卻跳進黃河也洗不清,形象再次扣分。同時,反貪會的代表律師咄咄逼人的抗辯作風,縱使在審訊中佔上風,也一樣對反貪會帶來負面分數。
實際上,反貪會必須從這起案件抽身而出,交由獨立的調查機構去釐清真相,而不是一再自我辯護,令人產生企圖脫罪的看法。最新進展顯示,反貪會又自行找來6名證人,試圖證明趙明福在案發當晚的精神狀態,再次顯露官員的強硬態度。
如果反貪會相信“清者自清”,就無須再搞任何動作。華社對反貪會的印象一直無法改善,並不在於公共宣傳的力度夠不夠,而是反貪會自己製造太多的負面宣傳。
與其一直把心思精力放在趙明福案件,反貪會更應該做的是,把尋找命案真相的工作留給法庭和警方,而反貪官做好自己的反貪工作。
週二(7月13日)剛公佈的2009年年度報告後,反貪諮詢理事會認為,儘管反貪會交出進步和讓人信服的好成績,但讓人失望的是社會對反貪會的批評,仍是建立在種族及政黨之上。數名反對黨政治人物被逮捕,讓反貪會面對“選擇性調查”的壞印象,儘管反貪會也逮捕了12名來自巫統及民政黨的政治人物,卻無法改變社會大眾的印象。
其實,反貪會既然懂得仿傚香港ICAC拍連續劇,一定知道ICAC當年如何一炮而紅。
1973年,香港的外籍總警司葛柏被發現擁有逾430多萬港元財富,律政司要求葛柏在一週內解釋財富來源,然而葛柏竟輕易逃到英國。葛柏潛逃令積聚已久的民怨爆發,數以千計的民眾群起示威。
此案終促使廉政公署在1974年2月正式成立,第一個重要的任務就是要把葛柏逮捕返港。1975年初,廉署成功將葛柏由英國引渡回港受審,葛柏被控串謀貪污及受賄,罪成入獄4年。此案充份反映廉署打擊貪污的決心,在香港掀起了一場靜默的革命。
這個案件也說明,與其捉100個來自反對黨和民間的貪污者,不如捉一個在朝的大官來祭旗,這才能取得真正的宣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