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可託妹執行遺囑‧財產老爸沒份

(美國‧洛杉磯)麥可驟逝,遺產大戰開打!

麥可的父親喬傑遜(Joe Jackson)、母親凱薩琳(Katherine Esther)堅稱兒子沒立遺囑,讓人認為兩人想主導遺產分配,但他的律師表示,麥可2002年前已立遺囑,受益人包括3名子女、他母親與慈善機構,老爸沒份,並指定妹妹珍納積遜(Janet Jackso)為執行人。

3週前更改遺囑

媒體報導指出,麥可生前月花3萬英鎊(約馬幣18萬1000令吉)買藥,前妻麗莎瑪莉(Lisa Marie Presley)則讚他“床上表現火辣”,生前秘辛逐一曝光。

麥可的律師約翰布蘭卡(John Branca)最快大馬時間週五(7月3日)將遺囑提交法院,他表示,麥可3週前才更改遺囑,把妹妹珍娜列為遺囑執行人,受益人中沒有父親的名字,喬回應:“看到遺囑再說。”

現年12歲的長子王子(Prince)、11歲長女芭麗絲(Paris)及幼子麥可二世(Michael II)的監護權暫時判給麥可母親。

另外,麥可過世前2天曾在洛杉磯彩排,在場人士形容:“他排練10首歌,像20歲年輕人般有活力,看到的人真有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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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報‧2009.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