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民主與反貪污行動組織向首相署投報,指國能內部人員及高層疑涉及不法集團的偷電活動已有十多年,而這已造成政府損失超過300億令吉。
民主與反貪污行動組織的主席莫哈末納茲利與秘書花俐達及其他同僚,於週三(20日)向首相署提呈一份厚達137頁的報告和文件,並由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機要秘書達朱汀接領。
該組織週三也安排兩名了解偷電情況的人士向首相署提供資訊,莫哈末強調,若有需要,該組織將會安排更多證人挺身供證。
不過,他不願披露國能內部有多少人涉及偷電活動。
他說,這類事件早在1991年就曾於浮羅交怡發生。“有人曾於1993年針對此事向吉打州反貪污局作出投報,但當局卻未對涉及單位採取進一步的行動。”
他披露,這些人士當年揭發偷電活動時,一些政治人物因不想看到這類問題發生,而阻止有關人士把此事告知上層,因此,知情者唯有轉向民主與反貪污行動組織求助。
“如今,有人願意提供準確的資料,以控訴涉及偷電活動的人士。”
他說,從1992年起至2008年止,國能高層涉及的濫權事件,已使政府損失81億令吉,如果從國家電氣局的年代追算起,國能的損失總數應已達100億令吉。
集團提供電錶偷電
民主與反貪污行動組織的主席莫哈末納茲利揭露,近年來,偷電集團多為商家和個人提供電錶,以協助他們盜用電流,而這已使到政府每個月損失約10億令吉。
“這些涉及國能濫權的偷電活動,目前只在半島發生,而向偷電集團購電者包括工廠、酒店、商店及一般住戶。”
他說,民主與反貪污行動組織過後也可能把這份揭發偷電活動的報告交給反貪污局,並向反貪污局提供有關資料。
罰款對半獎賞告發者
民主與反貪污行動組織的主席莫哈末納茲利說,一旦法庭判處偷電者需繳付罰款,那麼,當局將把有關罰款的一半交給告發有關偷電活動的人士,以作為獎賞。
他披露,他這次在揭發偷電事件的同時,也建議首相署應為通風報訊者提供獎金,以便刺激民眾協助當局撲滅貪污活動。
他說,1990年電供法令第44項條文也闡明可提供獎金予通風報訊者,並可向法庭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