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就該這樣

有些事情,即便你從中收集了無數次的經驗,若然讓你再經歷一遍,你依舊感受得到疼。

好比跌倒;縱使你從經驗裡學會在跌倒時避重就輕的姿勢,然而,就在著地的當下,你難免還是要發出哀號的。

分手和跌倒太相似。跌倒的剎那竟是感官麻木不仁,直到傷口曝了光,那痛楚才跟著鮮血,在皮肉上渲染擴大開來,一陣一陣針刺似的,嚴重時如手握烈焰,簡直是發狂似的疼。

結痂後的傷口,偶爾不慎觸及,仍然隱隱作痛。所以,分手後最怕雨天,最怕打開櫥櫃看見他睡過的枕頭,更怕聽見某某某不經意地提起他的近況。

忘記了那人,不見得就忘記疼痛。

令人心有餘悸的,不是分手,而是分手後彌留的餘溫,會把人燙傷。

不在乎人家說我是峱種,我承認自己是窩齉廢,有時真的是鐵了心,不想再愛了。不怕再經歷一次分手,只怕分手後的陣痛期比分手或回憶都要命,何必自找麻煩呢?

我常常懷疑那些分手後再聯絡的情侶,情人變成朋友真的那麼容易?今日分手,明日便相約打球?不痛不癢,舉杯慶賀時還能出口成章致感謝詞:我們還是當朋友好一些。

分手後不可能安然無恙,除非愛得不夠深,如中學生收集戀愛經驗,每一次分手都可以譜寫成長篇大論,多年後驀然回首仍可津津樂道,像說著明星們的愛情故事,不免有亂添加戲劇成分的嫌疑。

日本作家屋彰子和林青霞好友合力集結的《永遠的林青霞》一書裡,林青霞承認把20年的青春給了同一個男人,最後卻無疾而終,再見亦難成為朋友。

書中不提那男人名字,相信那是林青霞分手後的最痛,因此心有餘悸,最好忘了那個名字,當成沒那一回事,甚至當那人不曾存在,爾後才能漸漸地將關於那人的一切給忘了。

所以,《永遠的林青霞》,連自己的回憶,都是別人寫的。

分手應該這樣,將自己的歷史切割成別人的故事一般,和自己沒有關係。

分手,真的沒有關係了。(光明日報/4人幫‧作者:施宇(前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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