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開路賠4億4200萬‧皇冠城路主權屬誰

  • 皇冠城主要通道的開路風波再掀爭議,大道公司一再強調該路段屬大道公司所擁有,但居民仍堅持要“還路予民”。大道公司聲稱,若雪州政府井開通此路,他們將要求4億4200萬令吉的賠償金。(圖:光明日報)

  • 封路地點(主要通道)
    週一(21日)開通,週三(23日)警方封路。警稱接指示,險與居民衝突。居民稱“路是人民的”。(圖:光明日報)

  • Grand Saga收費站
    建築成本:2億7500萬令吉(通過發出2億1000萬令吉債券,並向政府借貸5900 萬令吉籌建。)
    1999年開始收費至2005年,已徵收2億9517萬令吉過路費,淨盈利9603萬令吉。可收費至2027年。

  • 雙溪龍公路進口
    皇冠城須多付路費,再繞道額外7公里路程,經此雙溪龍公路回家,路途遙遠又嚴重塞車。

  • 警方以警車及交警摩多堵住路口,引起居民圍堵,現場情緒高漲。

  • 警方堵路行動引起居民不滿。(圖:光明日報)

  • 出席會議的代表及大道公司仍對在報告未出爐前,是否要開路的問題爭執不休。(圖:光明日報)

(雪蘭莪‧加影)紛擾多時的蕉賴皇冠城居民避開收費站的主要通道,在週一(21日)獲准通車兩天後,豈料今日(週三,23日)一早又突然發生封路事件。加影警方派出3輛警車和2輛交警摩多共9名警員,搬來塑膠路障堵住路口,禁止皇冠城的車輛進出蕉賴大道,引起當地居民不滿,更險釀警民衝突事件。經過聞訊而至的蕉賴國會議員與加影警區主任交涉後,封鎖近兩小時的通道才恢復通車。

這起事件驚動了百餘名居民和車主圍觀,現場的不滿情緒高漲。皇冠城開路委員會主席陳文華表示,警員聲稱是受到加影警區主任的指示,才採取“封道”的舉動。

“警員表示,警區主任是以交通燈還未妥善安裝的安全理由,而封鎖通道。他們也只是按照指示行事。”

陳文華認為,這個理由非常牽強,因為委員會在週二(22日)晚已派了3名成員守夜,週三早上7點也出動成員在路口指揮交通,交通並沒有出現繁亂。

“可是在上午8點左右來了一輛警車和一輛交警摩多,他們先堵住路口,然後指示車輛U轉, 取雙溪龍公路轉往市中心。”

警車堵路口

他表示,就在委員會成員因不滿警方這麼做而與警員交涉時,又有兩輛警車和一輛交警摩多抵達,一字排開的堵在路口。

他表示,由於警方突如其來的行動,開路委員會成員於是緊急電召國州議員。不少聞風而至的居民也趕到現場圍睹,使得路口一時湧現人潮。

接到通知後趕抵現場的陳文華,曾多番嘗試聯絡加影警區主任,但一直聯絡不上。他表示,現場的交警堅稱若沒有接到指示,他們是不會“開路”的。

“警員還喝令我們不要胡亂指揮交通,一旦發生意外,他們可不負責。”

他表示,由於警方氣焰高漲,差一點就與民眾發生衝突。雙方僵持約兩小時,在陳國偉聯絡上加影警區主任交涉後,主要通道重新通車,紛爭才結束。

這條路是誰的?

陳國偉表示,民聯議員將於下午3點在加影市議會舉行的對話會上,厘清該道路主權、管理和維修的議題,大道公司、大馬大道局和加影市議會,都必須出示相關文件。

“現在的爭議是,大道公司指它獲得管理和維修該通道,直至大道特許經營權合約到2027年屆滿為止,可是市議會卻證實該道路主權是屬於州政府。”

“我們要求知道和大道公司出示文件或合約,究竟什麼時候該通道已從州當局或中央政府移交給該公司管理;不管情況怎樣,通道既已開放,就應該繼續讓它通車;民聯議員誓必與居民站在一起。”

較後,他感謝加影警區主任“俯順民意”,指示在場駐守的警員離開,因為如果民眾因情緒高漲而與警方發生不愉快事故的話,警方需負起責任。

通道命名“人民路”

陳國偉建議,皇冠城主要通道一旦永遠開放,將之命名為“人民路”,因為過去2年多來, 皇冠城居民不畏艱難的爭取開路,尤其是陳文華領導的開路委員會,更是功不可沒。

“這條路應該還給人民,任何一方都不能強詞奪理。即使道路主權有爭議,我們也絕對不會罷休。”

警封路理由:為了安全

蕉賴國會議員陳國偉透露,警區主說通道在過去兩天開放期間,因為交通燈未重新規劃,導致發生輕微的交通意外事故,因此在雪州警察總部的指示下,他們才“封鎖”通道。

“我認同警方對於安全的考量,但關鍵是通道的主權未明朗前,警方應該是在交通燈前維持交通秩序,而不是阻止皇冠城居民使用主要通道。”

蕉賴皇冠城通道封路演進過程
‧7.50am:加影警方出動3輛警車和2輛交警摩多堵在通道U轉處前, 禁止車輛通行。
‧8.00am──8.30a m: 不能通過的車輛停泊在通道兩邊,與警方交涉,交警警官表示是受警區主任指示。
‧9.00am:聚集的居民有七八十人,大家議論紛紛,情緒高漲。
‧9.25am:民主行動黨蕉賴國會議員陳國偉、雪州行政議員歐陽捍華、沙登區國會議員張念群、開路委員會主席陳文華等陸續抵達。
‧9.30am:陳國偉致電與加影警區主任交涉,要求對方移開警車開放通道讓車輛行駛, 並在該十字路的交通燈前指揮交通。歐陽捍華也嘗試與警區主任聯絡。
‧9.55am:員和交警接獲警區主任指示移開警車,開放通道讓車輛行駛。
‧10am──10.15:回教黨烏冷國會議員茦羅斯里、無拉港州議員葉南進先後到場。

皇冠城通道背景

皇冠城目前情況

皇冠城及一帶居民,每天須過蕉賴加影大道兩個收費亭,才能抵達目的地:(1)9英里:1令吉(2)11英里:90仙。

採用這個路段的居民,每天除了要付出1令吉90仙過路費外,還須繞道7公里的路程,即取道雙溪龍公路進入或駛出蕉賴加影大道,路途遙遠又嚴重塞車。

通道開放後的情況

居民由吉隆坡進出皇冠城,只需在蕉賴加影第9公里路繳付1令吉過路費,同時路程獲得縮短,也節省1令吉。

皇冠城概況

皇冠城是由金獅集團所開發,佔地800英畝,周遭有8個花園區,超過1萬2000個房屋單位,居民約6萬人。

大道公司索償

一旦政府開放通道,蕉賴──加影大道特許經營權公司Grand Saga要求4億4200萬令吉的賠償金。

大道公司的經營

蕉賴──加影大道的建築成本2億7500萬令吉。1999年開始徵收過路費。

當時,Grand Saga發出價值2億1000萬令吉的債券,並獲準向政府借貸5900萬令吉。

2002年12月13日,政府和Grand Saga 簽署另一份“附屬輔助特許經營合約(SSCA)”,並對Grand Saga作出1億493萬令吉賠償金,及延長收費至2027年。因此,政府對Grand Saga所作出的賠償額實際上為1億6393萬令吉。

大道自1999年通車開始收費直至2005年,Grand Saga已徵收高達2億9517萬令吉的過路費,其中的淨盈利是9603萬令吉。

光明日報‧2008.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