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蘭丹‧哥打峇魯8日訊)巴西富地開智華小華裔男教師強姦女學生表罪成立,被告週三上庭時,選擇在證人欄自辯,並否認有罪,且聲稱不曾聽聞自己會面對強姦指控。法官羅比雅莫哈末諭令控辯方律師於週四結案陳詞。
被告是來自霹靂州實兆遠的葉福順(28歲,音譯),他原本在開智華小執教,目前在巴西富地縣教育局任職。
不知被控強姦
被告說,他在檳城師訓學院結業後,於2004年被調往巴西富地開智華小執教,直到此案被揭露,他才被調往縣教育局任職。
他與妻子在開智華小結識,2007年開始交往,2010年結婚,育有一名兩個月大的小孩。
被告指出,他於2009年擔任五年級班主任,負責教華文,並教授六年級科學,此案受害女生是當年他教導的其中一名六年級生。
“我當初獲悉此事時,立刻前往警局協助調查。”
他聲稱,之前警方或校方傳召他問話時,只是問他有沒有非禮女學生,並沒有提及強姦一事,因此,他不明白為何他會突然面對強姦指控。
他週三在庭上一再否認曾非禮或強姦受害女生,並指受害女生的證詞與事實不符。
“受害女生說她在反抗時扯斷我的眼鏡,但我於2008和2009年期間是配戴隱形眼鏡。”
此案主控官為諾哈菲莎,被告辯護律師為拿督蘇克里莫哈末。案件從今年初開審,先後傳召受害女生的主治醫生、警官及受害女生等人供證。
被告面對2控狀
1. 於2009 年8 月初上午8 時至下午3時之間,在學校的科學室性侵一名12歲女學生,觸犯刑事法典376條文(強姦)。
2. 於同年8 月17日中午12時15 分, 試圖以武力逼使同一名女學生與他發生性行為,觸犯刑事法典354條文( 使用武力蓄意侵犯他人貞潔) 。警方於2009年10月1日扣查被告。(光明日報)